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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春季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1-03-05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从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 “十年禁渔”全面启动。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传统江鲜消费旺季来临之际,3月3日下午至晚上,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春季专项行动,明查暗访,重拳出击,全方位挖掘案源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相关交易市场和交易场所的销售、宣传等行为是否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主体字号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有非法采购、加工、销售行为,是否以“江鲜”、“长江鱼”等为噱头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是否在官网、电商APP、菜单、电视开机画面等使用违法内容等,同时,追溯渔获物上下游的来源去向。

此次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立新带队,会同市公安局,组织30余人,分成7个暗访组,赴全市各区,随机对40余家餐饮单位、交易市场和交易场所进行暗查暗访,全市七个地区同步开展明查工作。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有交易市场和餐饮单位加工、销售长江非法渔获物,但个别商家存在对销售的部分水产品,无法提供票据来源,以及菜单上涉及“湖鲜杂鱼”字样等问题,已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此次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315 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78家,现场整改违法行为4种,发现违法线索3条。这次行动出动人员多,检查规模大,有效扩大了禁售宣传影响力,对相关经营主体形成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长江禁捕禁售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地下产业链,确保“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攻坚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二是引导经营户自律承诺,加强水产品追根溯源;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行动,务求实效;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部门联动;五是重拳出击,曝光典型案例;六是以点带面,加强全市联动。(执法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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