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保障网络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监条线认真学习《办法》,要求条线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办法》的具体规定,准确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将其精神切实贯彻到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中。此外,还向社会各界宣传《办法》,通过监测、监管、执法等方式,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学习掌握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通过常州市智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云平台将《办法》推送到全市各电商平台企业端,要求电商平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治理,更好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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