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转办、处理的消费投诉举报共计28894件,同比增长15.71%,其中投诉22106件,同比增长31.51%;举报6788件,同比减少16.84%。共回复咨询26806件。总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7.43万元。2021年上半年受理的投诉举报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实体店铺消费投诉数量超过网络消费投诉数量。2021年上半年,从消费投诉中的销售方式来看,受理实体店铺消费投诉12650件,占总投诉量57.22%;受理网络消费投诉6893件,占总投诉量31.18%;电视购物等其他远程途径消费投诉2563件,占总投诉量11.59%。
二是家居用品类投诉数量首次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2021年上半年,受理家居用品类投诉共2915件,占商品消费投诉的22.26%。主要问题为:一是网购小家具材质、尺寸等与宣传不符;二是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未及时办理退换货;三是部分商家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三是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数量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2021年上半年,受理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共1878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20.84%。主要问题为:一是部分酒店在多家网络平台发布的房价不统一,不同消费者订购价格差距大,引发消费者不满;二是商家存在缺斤短两和虚假宣传情况;三是消费者结账时发现商家有多收钱现象。
四是广告违法行为举报连续两年居举报首位。2021年上半年,受理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共4592件,占举报总数67.65%。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家居用品类、化妆品类、食品类广告举报,占比分别为22.01%、10.61%、7.51%。主要问题为:一是企业网站广告宣传出现禁用语;二是商品广告宣称成分、材质与实际不符;三是商家未兑现广告宣传的优惠政策。
五是推进发展优质ODR企业成效显著。2021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继续大力推广在线纠纷机制(ODR)建设,通过全国12315网络平台,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今年以来全市新发展ODR成员企业23家,ODR企业与消费者直接调解纠纷532件,ODR单位和解成功率达90.15%,与传统调解方式相比,和解成功率高出40%多,ODR发展相关指标位列全省前茅,ODR机制建设在提高维权效能,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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