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召开了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
会上,常州市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委员及辖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市10家校外培训机构在用的培训合同进行了集中评审,对部分合同中涉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涉嫌免除培训机构责任的“监护人应当确保在培训时间内的人身安全”、涉嫌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的“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次者,责令退学,费用不退”等格式条款进行重点审查并书面提供了评审意见。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梳理,为基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集中整治提供执法指导。(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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