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化工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检验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日前,常州开展了化工类认证获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化工类认证获证组织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有效运行管理体系,促进获证组织规范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对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GB/T19001-200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标准规范,重点核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未到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等行为。因疫情原因,还重点检查了认证机构开展的远程审核是否符合《认证机构远程审核》相关要求。检查组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严格参照《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提纲及评分准则》进行了打分,并结合检查表如实记录检查对象实际情况。目前,已经全部完成现场监督检查部分,下一步,将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根据相关处理依据和证明材料来拟定处理意见,并回填到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检验检测与认证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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