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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质量抽检结果
发布日期:2021-08-18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按照常州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和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共抽检14批次,不合格4批次,问题发现率28.6%;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检6批次,不合格1批次,问题发现率16.7%。

本次抽检了常州市场上销售的雅迪、爱玛、净原、欧派、台铃、金箭、绿能(LVNENG)、比德文、优尚、自由动力、爱格森、五星钻豹、兴世达(SINSITA)、聚德等品牌的14批次电动自行车,共检验整车标志、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10个方面的19项指标。经检验,无锡市縢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格森电动自行车铭牌(整车标志)和短路保护(电气装置)不合格,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钻豹电动自行车导线布线安装(电气装置)不合格,天津市兴世达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兴世达电动自行车导线布线安装和短路保护(电气装置)不合格,无锡市喜鹿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德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和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电气装置)不合格。从抽检的结果来看,随着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的加强,以往经常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如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重量等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抽查发现的铭牌、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不注重销售门店安装人员的培训,电池安装配置、成车保险丝配备,没有按工厂质量要求装配,工厂也没有按产品一致性要求提供部件;二是少数企业以次充好,产品中电池、电池连接线、保护装置等未按标准配给;三是车速提示音发声喇叭质量不稳定,批量产品声压级偏差大、且未严格规定其安装位置;四是对标准“短路保护”条款理解错误,没有独立于系统部件的充电线路或电池输出端熔断器(断路器)保护装置,或者电动自行车产品中充电线路或电池输出端安装的熔断器与说明书明示要求不符。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6家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全覆盖抽检,抽检结果总体情况较好,6批次产品的性能指标均符合标准,仅发现1批次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规定,分析不合格原因为:企业对标准理解执行不到位,充电器未按标准要求标识型号,标识防水防油耐擦性能不足,长时间使用后标识容易模糊无法识别。

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后处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广大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履行好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尽量选择大型商店或有一定规模的电动车专卖店,并注意查看车辆CCC强制性认证标识以及安装蓄电池的型号、规格、容量、生产企业与合格证上标注的一致性,杜绝非法改装动力装置和速度装置;在选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时,一定要针对电动自行车所用电池组的规格,选择和电池组电压、容量相匹配的充电器产品,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原装充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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