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事前约谈告知书规范电商集中促销
发布日期:2021-11-08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双十一”“双十二”等集中促销活动节点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均已开始前期造势,常州市内电商经营者也在积极筹备。为了优化网络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电商集中促销活动事前约谈告知书》。

《告知书》 主要包括六项内容。一是要求依法开展集中促销活动。提醒商家在集中促销过程中不得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交易、发布违法信息、销售欺诈、虚假认证、盗用他人版权的图片或视频、刷单炒信、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等行为。二是要求诚信自律开展直播带货。提醒商家选择网红带货时,先确认自身商品是否符合“质量好、价格优”的核心竞争力,其次要认真甄别合作对象的身份,以免促销效果不佳甚至被骗。三是要求以最严标准保护用户信息。提醒商家做好消费者信息的保护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窃取、售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要求妥善做好大促售后服务。提醒商家严格把控供应链、仓储、物流服务,确保把优质商品提供给消费者。提前做好售后问题解决预案,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售后问题。五是提醒慎防各类诈骗信息。提醒商家注意提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进行诈骗,尤其重点防范“商城客服电话”“虚假退货”“职业差评”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平台或相关人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客服提请维权。发现被骗迹象,尽快向银行、平台要求冻结款项,携带交易和聊天记录等凭证向有关部门求助或报案。六是提醒拒绝平台不合理要求。电商平台部分工作人员,为了在促销期间完成平台任务,可能会向商家施加不合理压力,更有甚者直接向商家索取贿赂。商家若遇到上述问题,应向平台客服部门提请维权,如仍不能解决,可以凭有关证据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本地区电商平台,应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电商平台的主体审核、信息公示、网络安全、平台治理、配合协作等责任和义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