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接收到各类消费投诉约5.7万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0余万元。其中,商品类消费投诉3730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的65.37%;服务类消费投诉1976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的34.63%。
2021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主要反映以下问题:
一是与疫情相关的消费投诉问题。全年共受理549件,主要问题涉及防疫物资质量及价格、活禽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经营、食品农产品价格及质量、餐饮服务价格、旅游服务退费等。
二是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问题。全年共受理2543件,主要问题为:部分酒店在多家网络平台发布的房价不统一,不同消费者订购价格差距大,引发消费者不满;商家存在缺斤短两和虚假宣传情况;消费者结账时发现商家有多收钱现象。
三是一般食品类投诉问题。全年共受理5106件,主要问题为:预包装食品配料标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部分商家销售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等问题;商家过分夸大食品的保健功能。
四是家居用品类投诉问题。全年共受理4696件,主要问题为:网购小家具材质、尺寸等与宣传不符;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未及时办理退换货;部分商家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春节将至,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食品安全多留心。选择正规、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消费习惯。网购食品、外卖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评分高的商家,不要购买标识不详的食品。
二是促销广告理性看。要仔细阅读商家促销广告,尤其关注小字部分的细则条款,以免掉入“低价陷阱”。春节将至,疫情未散,预定假期餐饮、住宿和旅游产品和服务时,不能一味相信商家的广告促销宣传和承诺,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理性消费,尽量避免因疫情而发生消费纠纷。
三是网络购物需谨慎。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要谨防商家的低价陷阱,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质量等情况;要了解促销规则,谨防有些商家隐藏的霸王条款;要客观行使评价权利,秉持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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