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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案例在全市两公律师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
发布日期:2022-01-24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22年1月22日,常州市律师协会公布了全市两公律师优秀案例获奖名单。市市场监管局张胥卓撰写的《原告A不服被告B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获三等奖。

常州市共有公职律师286人,公司律师81人。此次评选案例为两公律师近3年来代理的案件,经过严格初审,评选小组邀请五名包括高校教授、专业律师、业务专家等专家评审,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自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作出责令整改决定1件。虽然市市场监管局直接纠错率只有0.88%,仅为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的十分之一,且被提起行政诉讼19件,但经法院依法裁判,市市场监管局无一败诉。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了三大创新。一是推行简易案件速审制。两个工作日审结简易案件,以张某不服某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告知书申请复议为例,2020年5月11日收到复议申请审查立案,5月20日收到答复材料后依法审理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当天寄送了双方当事人。该案审期为8个工作日,在扣除被申请人答复占用的期间后,实际的办理期只有两个工作日,明显缩短了复议案件办理时限。二是重视行政复议纠错功能。通过行政复议纠错确保基层依法行政,曾创连续77天无新增行政复议申请的纪录。近两年行政复议收案,从增长182.4%到同比下降58.3%。三是建立执法能力评定机制。通过《复议案件答复质量考核表》评定具体个案执法情况,以《执法能力水平图》从法制部门答复质量等五个方面的指标对办案水平进行量化评定。在监督基层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对其法制部门复议答复质量进行评价,实现“办理一个复议案件,提升两个执法部门水平”的目标。                        

回顾短暂的行政复议工作历程,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三件经典行政复议案例:

1、申请人A要求撤销B局对某企业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行为案。

争议动产抵押登记标的物经法院破产评估价值为894万元,申请人持有一份红头文件,认定某大型储油罐为不动产性质,不应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抵押。若据此撤销先前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被破除,必定会引发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目前,我国最大一起国家赔偿案为2002年9月18日由深圳市中院判决的某局赔偿某企业870万元。

承办人意识到其中的风险隐患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及时寻找突破口,最终提取到了关键证据妥善办结了此案,消除了我市可能面临的一起破全国国家赔偿数额记录的执法风险隐患。

2、申请人C不服多家基层执法部门就某商品举报处理结果的系列案件(6件)。

申请人C申请复议时提交了相关红头文件及多份他市执法部门对此类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北京某中院的判决书,以佐证自己主张。

面对生效案例,承办人并未当然确信,而是仔细研究了案例定性所依据的三份材料。从案件的争议焦点入手,逐一进行分析,对申请人C的不合理复议请求不予支持。申请人C在收到6份近8000字的复议决定书后不仅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后再未提出过行政复议申请。而在此之前,该申请人在短短3个月内仅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就高达14件,占2019年全局复议案件收案总数的29.2%。

3、消费者D不服E局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案。

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出对某瓷砖店瓷砖存在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后E局作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处理决定。申请人不服,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收到该申请后,承办人及时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与E局法制、执法部门联系,梳理、分析案件难点,明确案件调处方向。最终,消费者与商家就后续退赔事项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了问题。申请人E随后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对市场监管局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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