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放心办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示范街区和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20〕1号)和《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印发<撤销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荣誉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常放消创办〔2021〕3号)文件精神,对历年获得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荣誉的单位(企业、行业、区域)进行每两年一次的全面复核,经过筛查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社会公示后,决定撤销85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荣誉,以此加强放心消费创建荣誉品牌管理,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公信力。(市放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