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检查,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
本次专项检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合同条线共出动检查人数541人次,检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16家。重点检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合同中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大部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只有收费凭据,口头告知有关培训收费事项;二是《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不高,小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使用自制合同或以报名表代替合同等现象;三是个别合同中未明确退款流程。针对上述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发放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引导培训机构使用示范文本,要求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等原则,不得恶意涨价,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普及,引导培训机构主动使用示范文本,自觉规范签约履约行为,严肃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全市“双减”工作保驾护航。(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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