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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零售药店申领使用“场所码”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0日要求,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必须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应提醒进店购药人员扫码登记并查验。

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将这一疫情防控要求传达至全市零售药店,组织开展“场所码”申领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000余家零售药店已完成“场所码”申领工作。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所码”申请使用、“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上报系统使用等,对不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的零售药店,将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零售药店查验进店购药人员的“场所码”扫码登记情况,对“四类药品”开展实名信息登记上报工作是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市民朋友配合零售药店开展好相关工作。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扫码登记的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零售药店将相关信息立即录入“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上报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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