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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6家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不力线索被移送警方查处
发布日期:2022-03-23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连日来,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强化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自3月13日以来,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2051家次,发现38家零售药店存在问题、缺陷,进行行政处罚或监督整改。其中,有6家零售药店因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线索被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疫情当前,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务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线,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现就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要求再次重申5项注意事项:一是重点做好“四类”药品暂停销售或实名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确保应停即停、应登尽登、及时上传。二是做好进店人员戴口罩、查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工作。三是配备测温仪、消毒液、医用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四是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消毒,做好消毒记录。五是药店员工每日岗前应测温并记录,营业全程应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接种疫苗加强针,每月进行核酸检测(特殊时期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进入药店时,戴好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应携带有效证件,配合药店做好实名信息登记。“四类药品”暂停销售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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