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的提醒函》,要求全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配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从7个方面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第一责任人义务,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同时,加强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压实平台内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及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
二是严把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严格把控商品质量,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不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不售卖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食品,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应当严格按照本市有关防疫要求对销售的商品进行消杀、检测、存储、运输,并应采取措施保障物流运送期间商品(特别是生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相关企业要规范使用“江苏冷链”,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要求,并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进口冷链食品”和赋码销售。
三是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保供稳价各项规定要求,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和经营行为。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鼓励平台制定稳价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交易方接受交易价格的行为,禁止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商品。不得在促销活动期间违规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私自下架、删除已承诺的促销商品和服务信息。严防不正当竞争,不断提高自我要求,禁止实施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违规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做公平竞争的参与者、维护者。
五是严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统一起来,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诉求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消费有信心。按照“促进区域大循环”的要求,鼓励参与“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开展电商放心消费先进创建活动。要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共同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不得对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六是强化配送企业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配送人员岗前健康检查、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严密配送环节防疫管理,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黄码”人员上岗作业。压实配送站点疫情防控责任,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做好每日晨检和消杀工作。
七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实时关注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合规经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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