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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27日,汤某某诉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在武进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冰作为机关负责人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出庭应诉,行政服务处市场监管稽查专员谈杰和法规处郭雯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答辩。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庭审过程中,王冰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了答辩意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应诉职责,贯彻落实了《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

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举证、答辩、出庭等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发挥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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