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主持人广告代言行为监管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立足职能,强化监管,根据常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出镜”进行产品和服务推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召开行政指导会。

行政指导会从“明星代言的形式”“如何异性代言”“何谓充分、合理使用”“具有多代次、多品种的商品如何代言”“明星代言违法处罚到本人”“企业使用违法失德明星的定性”等六个方面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督促和警示相关知名主持人在广告代言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正确导向并依法诚信代言,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监管处)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