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动员会在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右)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小华(左)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办法》具有重要意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不仅从使用单位义务、安全培训、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还健全了起重机械退出机制,对起重机械改造必须履行的告知、注销等手续进行了固化,避免产生部门监管衔接漏洞。
会议就如何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提高《办法》实施的可操作性。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尤其是各生产、使用单位知晓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执法和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推动制度措施落实。
在经过庄重的《办法》启动仪式后,会议进入宣贯解读环节,从起重机械形势、立法依据、立法历程等方面阐明了立法背景;从明确司机操作改地面操作相关人员培训要求、细化维护保养周期要求等方面介绍了创新亮点;从安全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模块精准解读了相关条款。
据悉,《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于2021年由市人民政府列入立法计划,2022年10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是全国首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门地方立法,有效填补了该领域上位法的多项立法空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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