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2024年)》(常市监〔2022〕14号)和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商标品牌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标准
(一)驰名商标。2022年,我市(不含溧阳市)在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商标给予商标持有人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2022年,我市(不含溧阳市)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对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二、奖励程序
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书、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相关文件、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各辖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其他要求
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相关奖励申请,过期视做自愿放弃。
四、联系方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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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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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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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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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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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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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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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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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1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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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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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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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7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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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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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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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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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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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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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9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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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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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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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6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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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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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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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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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用承诺书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专项资金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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