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单位行政合规指导会。
会议就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销售单位存在的共性和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11月1日即将实施的涉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做出重点说明,并从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对销售单位提出要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的要求。市车管所就销售单位依法依规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提出要求、建议和服务承诺。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就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出了倡议。会上,市市场监管局还向参会单位发放了《行政合规提示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