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医疗、医保、医药(简称“三医”)监管协同,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联合建立四项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监管协同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风险会商机制。建立县级以上部门风险定期会商制度,互通监管动态,研判风险隐患,制定防控措施,实现系统性风险“早发现、早治理”。
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市公共数据平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卫健、医保部门共享经营主体、医疗机构许可、诊所备案、医保结算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提升监管精准性。
三是线索移送机制。规范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移送流程,重点针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保追溯码重码、非法行医、虚构医疗服务骗保等问题,加强案件协同处置。
四是联合检查机制。聚焦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药店等重点领域,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共享历史监管信息,整合执法力量,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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