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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日报》报道2026年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26-04-17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6日,《常州日报》头版以《2026年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启动 最高奖补100万元》为题刊发报道。

本报讯 记者14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近日已启动2026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4月10日至5月15日,通过“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其中,多项奖励实行“免申即享”,无需单独申报,将依据认定文件直接拨付资金。

本次奖补分为质量管理奖励和标准化奖励两大类,单项最高奖补金额均达100万元。质量管理奖励方面,2025年度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可获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获不高于50万元的奖励。同期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可获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上述质量管理类项目均免申报。

标准化奖励方面,2025年度主导完成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奖励不高于100万元;主导完成国家标准的,不高于50万元;主导完成行业标准的,不高于20万元;主导完成省(市)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不高于5万元。对于新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单位,新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奖励不高于100万元;新承担国家TC工作的,不高于50万元;新承担江苏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不高于20万元。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同样实行免申报:经国家标准委或省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立项、按期通过考核且表现优秀的项目,国家级试点奖励不高于15万元,省级试点奖励不高于10万元。此外,2025年度以我市名义承办或代表我市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且对相关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可获不高于10万元奖励。

需注意的是,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可申报不同类别的标准化项目,但多个同类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同一项目在我市有多个承担单位的,不重复奖励。(于董艳 常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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