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标准化战略 >> 企业标准领跑者 >> 内容
《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6-07-13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1日起,新版《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后碰撞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升级了低压系统蓄电池安全防护、车辆防火等要求,增加高压系统安全、车门及门锁、乘员撤离、乘员舱内部构件、危险警告信号灯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全面提升车辆追尾碰撞的乘员防护、乘员逃生和二次避碰等安全性能。该标准要求碰撞试验后危险警告信号灯自动开启,以减少二次碰撞事故发生。该标准明确了碰撞过程中车门不应开启、碰撞后乘员逃生及乘员舱结构完整性等要求,以降低追尾碰撞中乘员伤害。

试验要求方面,该标准全面升级了碰撞试验参数,试验台车质量由1100千克提升至1400千克,更符合当前我国车型的质量特征。该标准还优化了试验前后车辆锁止状态、蓄电池状态等试验条款,新增碰撞假人放置于驾驶员位置,更贴近我国真实车辆碰撞事故特征和应用场景。

为确保该标准有效实施,同时考虑车企技术改造、成本投入、新老产品切换等准备周期,该标准制定了分步实施方案。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的实施将推动企业持续开展汽车安全防护技术迭代升级,全面提升汽车安全水平,有效保障驾乘人员出行安全。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仅处理门户网站纠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4  苏ICP备05003616号